三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子女证明(盖有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 1、三个证件的所有名字必须统一,证件号必须一致。 2、三证名字不一致:请到当地户口所在地持本人的户口本办理,现用名和曾用名同属于一人的证明,并盖有户籍处公章。 3、身份证和结婚证的证件号不一致:请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办理,身份证和结婚证上的两个号同属于一人的证明,并盖有户籍处公章。 4、身份证过期或丢失:请办理新的身份证;若短期之内办理不好新身份证者,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在新身份证办好后交复印件。
1、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初婚初育,办理准生证是不会有问题的,还是建议在怀孕三个月左右带齐相关资料到部门办理即可。有单位的要在单位开好准生证明。没有单位的要在户籍地的社区开好准生证明。 2、对于未婚先孕的女性,为了宝宝顺利出生,一定要先办理好结婚证,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婚育证明、本人照片、孕妇保健手册,到社区居委会进行办理,准生证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发。如果是在农村,则应去村(乡)镇二级机构进行办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应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准生证。由于各地政策规定不同,准生证什么时候办,具体时间还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夫妻双方要及时到当地计生部门了解清楚准生证办理的时间和相关手续,切勿耽误。需要办理准生证前,要了解的是建围产保健卡之前要办好准生证,以方便登记和医院管理。在宝宝出生之前一定要办理好准生证,以免医院无法开具出生证明,以上都需要盖章。